爆破安全员工作总结实用

时间:2023-08-23 11:06:14 作者:储xy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爆破安全员工作总结实用篇一

甲方:_______(工程爆破点当地社区)

乙方: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工程爆破建设主体)

因湘湖二期同杆四回路(工程名称)建设需要,拟在(实施地点)实施工程爆破作业。为保证工程爆破作业安全,减少因爆破作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明确工程爆破建设主体单位和爆破点当地行政村(街道、社区)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民用爆炸物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安全管理责任书。

1、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工程爆破审批手续。

2、对设定的危险区内的房屋、结构物、各类管线、机具设备等进行调查,并在爆破前1周向乙方提出区域内需进行安全防护的报告。

3、爆破前三天,联合当地派出所、交警、联防等向沿线影响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含暂住户)入户发放《爆破告示》。

4、配合乙方在有关新闻媒体、报纸报刊、社区(镇或村)广播和爆破现场及周边做好告示宣传、安全提醒以及临时安全管制工作。

5、选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参与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负责:

1)警戒区范围内须设置安全防护、隔离的房屋、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的检查。

2)协助乙方完成爆破前安全警戒区范围内人员撤离情况的排查、巡视。

3)需要当地社区(村镇街道)的协调处理的.居民工作。

1、按照要求办理工程爆破审批手续和临时交通管理手续。

2、按照要求安全储存、运输、使用和清理爆破器材和爆炸药品。

3、按照要求设置安全警戒区,对危险区的房屋、结构物、材料和机具设备要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统一调度,按照规程实施爆破作业。

5、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爆破施工单位,并督促其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代号产品使用的有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爆破规程。

6、在各路卡设立岗哨,插上红旗及其它醒目标志,以示安全警戒。

6、安排救护应急,确保现场医护人员在爆破前做好一切急救设施准备工作。

7、待各岗位警戒信号确认到位后,方可发出警戒信号并实施爆破。待爆破后15分钟,确定无危险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的信号。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_______ 代表:_______

爆破安全员工作总结实用篇二

一、爆破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爆破作业。

二、严禁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实施爆破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凭经验作业。

三、认真填写《现场爆破逐日登记卡》,对领取的爆破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妥善保管,做到当日领用,当日登记,剩余部分当日交回仓库保管。

四、在爆破作业环节中,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随意放炮,不得发生爆炸事故,不得发生爆破器材的被盗、流失事件。

五、严禁私领、私藏、私买、私卖爆破器材,不得将爆破器材互借互用,换取其它物品。

六、放炮后认真清查现场,排除险情,发生爆炸事故后时,应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立即报告。

七、严禁酒后上岗作业,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动作业面(点),确需变动的,按程序申报批准后方可变动。

八、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依法取消爆破员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爆破安全员工作总结实用篇三

为了切实抓好我场非煤矿山开采爆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每个采石场作业人员每次爆破,开采有人抓、有人监督,人人遵规守纪,使事故控制为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安全员职责要求,特签订如下监督管理责任状。

一、安全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获取安全员合格证才能上岗。安全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常对采石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监督所有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程规定作业,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员要持证上岗,从业人员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岗。发现矿山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停产整改或将人员撤离隐患现场,等隐患排除后,方能恢复生产。并认真做好每次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安全员不在岗或上岗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安全员承担相应的事故和法律责任。

三、安全员必须配合爆破员严格执行爆破物品退库手续,监督爆破员对爆破物品的管理,严把常规爆破等安全监督关。

四、安全员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开采的国家操作规程和场部有关安全的一切规章制度,负责抓好本矿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配合好邻边矿爆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安全员负责本矿区员工安全生产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规程,杜绝《三违》行为发生。

六、安全员每年都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证件年审,审验合格后,方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经年审,由场部收回《安全员证》,不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确保本人监督职责范围内全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控制为零。

八、此责任状一式四份,林场一份,安全员一份,采石场承包塘主一份,上报荞麦岭派出所一份。

特立此状

安全员签字:

年 月 日

一、爆破队队长、爆破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

二、爆破队队长安全职责

1、根据公司要求进入现场后,必须做好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

2、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作业,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爆破服务。

3、必须督促爆破员、爆破技工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爆破技工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施工。

4、必须根据气候、地质等现场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员、爆破技工进行作业,并做好记录。

5、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6、爆破队队长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

省、市、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执行);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爆破队长负责。

三、爆破员安全职责

1、所有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执行,禁止擅自增加、减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变警戒措施。

3、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4、不准酒后施爆。

5、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因违规操作在施爆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员负责。

甲 方:竹溪兴业建材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乙 方:

2011 年 日

为了搞好爆破物品发放工作,杜绝爆破物品丢失,确保“”召开期间爆破物品绝对安全,我自愿与区订立安全责任状。

1、我保证做到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违章发放,不违反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我保证做到严格遵守和执行《爆破物品管理有关制度》和矿里的安全管理规定,做到账、卡、物三对口,杜绝爆破物品领退违章行为,认真做好库房保卫工作,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防爆破物品丢失被盗。

3、我保证做到不在库房内做岗位以外的事情,听从领导指挥和工作安排,若有“三违”行为和违反劳动纪律时自愿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我保证坚持参加社区和区里的安全学习活动,积极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做到坚持原则按章发放。

通风区长(签名): 年 月 日

爆破物品发放员(签名): 年 月 日

新三矿北区

年 月 日

爆破安全员工作总结实用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冬季安全取暖的通知,切实做好20xx年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平安、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和育人环境,特制定20xx年冬季安全责任书。

1.学校为各位住校教师提供炉筒和煤球,要求各位教师及家属严防煤气中毒,平常生活中要正确使用取暖炉,屋内要注意开窗透气。一定要做到卧室、厨灶分开。

2、取暖期间,坚持每天检查和定期维护制度。

3、各位住校教师及家属严禁使用电暖设备取暖,如私自使用,出现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4、如使用电器,要做好防止触电、烫伤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电开人在,人走电断。 以上各项制度希望各位教师及家属严格遵守,积极配合学校把今冬的取暖工作搞好!

责任人:

x小学

x年x月

爆破安全员工作总结实用篇五

乙方:

爆破点周边200米(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

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内外部设备设施和人员)、老虎坑环境园中区(包括施工单位活动板房、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

1、甲方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爆破施工相关许可事项。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所进行的爆破作业安全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4、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召开爆破作业协调会,检查爆破区周边警戒情况。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资质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备案手续等资料,向监理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施工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前,编制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组织爆破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就爆破作业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爆破施工进行顺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响单位处张贴书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图。

4、爆破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由乙方编制,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石方爆破开始前,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爆破安全评估报告,并依据其结构特征和国家标准给出各自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值。爆破前要落实爆破安全评估报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时组织对要保护物及设备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爆破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和监理。

6、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对飞石进行控制,以防止个别飞石造成周围保护物的损害。爆破时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强警戒警示,爆破时人员/车辆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环境园道路、二期道路、中区施工道路及泥头车外运临时道路等设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安全警戒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设立,炮响后,经现场爆破人员确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施工。

9、严格按公安机关批准和甲方、监理同意后的作业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并尽量固定作业时间。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

11、遇暴雨、雷电、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时,乙方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爆破安全员工作总结实用篇六

一、安全检查

开学初的2月26日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检查小组对学校墙体、暖气、操场等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门卫房墙体出现裂痕、暖气冬季冻裂、操场雪下有冰)限时排除。保证了师生的正常工作。

二、学生乘车上、放学管理

我校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和强化学生安全出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

1、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出行安全的宣传教育。

在开学之初,学校对学生进行了交通出行和安全出行的专项教育,*时利用板报宣传、晨会讲话、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让学生明白安全的重要性,从而珍惜自己的生命。

2、学校制定了学生安全出行的管理制度。

开学初,学校就制定了以校长为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并制定出了符合我校实际的学生安全出行的管理制度。做到校长和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班主任和家长签订责任状,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责任到人。每周末或节假日放假之前,班主任和当天的值日教师必须强调学生的出行安全。放午、晚学后,值日老师要把乘车的学生安全的送上他们所要搭乘的车辆;家长骑摩托车来接的,老师也要把学生送到家长的手上。把步行回家的学生编成东路、西路、中路三支队伍,每路安排两名教师进行护送。东路护送到东侧出乡路口,西路护送到原301国道以西,中路护送到校门口。值周领导和当天的日教师清校结束才可离开。

3、学校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状。

为了把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到位,学校专门召开了乘坐非校车专题家长会,在会上向家长们宣传了关于中小学安全出行的有关文件和政策,让家长们明白安全隐患就存在自己的身边要极力排除。在会上还强调家长注意不要让自己的子女乘坐拖拉机、农用车或低速载货汽车等机动车辆上下学,以免造成悲剧。并在会后跟家长们签订了安全责任状,选择乘车接送孩子的家长,学校对他们发了《致乘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杜绝乘坐非法送子车辆安全协议书》;并登记下每一辆车的车牌号,司机姓名,家庭住址,驾驶证号,电话,乘车学生名单等基本信息。尽量避免无牌、无证的黑车来接送学生。让家长意识到子女安全的重要性。

三、校车管理

本学期,学校在校车安全运行方面,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安全有序。

1、成立了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学生车辆重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建立了完善的校车档案。校车车主与学生家长签订《校车车主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2、做好安全记录。

学校规定,护乘教师在完成每天的护乘任务后,都要及时填写《校车学生乘车记录》,含学生乘车纪律,因故未乘校车姓名及缘由等内容。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并如实填写带班记录,认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校安排学生再指定地点候车,车主按时接送学生,并与值日教师做好交接。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学校定期召开校车护乘教师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对护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整改,防微杜渐。

四、校外住宿生管理

1、调查摸底

为了真实掌握情况,开学初要求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学校在统计汇总的基础上要求班主任针对个别学生情况进一步调查,最终确定准确真实的材料。

2、实地走访

在5月7日在中心校主管校长、主任的带领下,中小学幼儿园主管安全领导的协同下对学校周围的住宿点进行逐一走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并提出整改要求。

五、常规管理

1、集中安全教育

为了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让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在开学初3月1日上午进行了集中安全教育,对学生日常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做了具体详细的讲解教育。并做了详细的照片,视频记录。在安全教育周于3月4日对可能出现校园安全做了集中安全教育。再“五一”长假来临之际对于可能出现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乘车安全、旅游安全、防火安全、安全用电、防溺水等方面做了集中安全教育。并与家长签订了《“五一”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利用板报、安全课、校园广播等对学学进行有针对的主题安全教育。

2、防震、防火演练

为确保我校发生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xx年3月11日和20xx年3月13日上午的课间操的时间,全体在校师生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了关于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演练。演练为假想的临震处置,所以演练的时间临时确定,演练前以“地震广播”形式通知师生,随后警报响起,演练拉开了序幕。全体师生按照《学校防火、防震演练活动方案》规定程序进行了演练,从第二声警报响起到师生全部疏散撤离用时2分12秒,没有一个学生发生碰伤、撞伤事故。全体责任老师及时上岗(预定线路疏散引导)。3月14日进行了校车逃生疏散演练,3月15日进行了校园暴力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我们全校师生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初步掌握了科学的应急处置方法,收到明显的成效。提高了地震、火灾、校车、暴力事件面前的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转能力。进一步实践、协调了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关系,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指挥人员、后勤保障部门、年级组、班主任和广大师生能够各司其职、冷静沉着处置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检验。

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为了切实消除校园内、外安全隐患,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和维护广大教师、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认真对校内校外进行了彻底的安全工作自检自查。建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预案,如有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在防火上,我们检查防火的消防水。在基本设施上每周对水、电、暖进行了安全检查。开学初的2月26日一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检查小组对学校墙体、暖气、操场等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门卫房墙体出现裂痕、暖气冬季冻裂、操场雪下有冰)限时排除。保证了师生的正常工作。

4、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承诺书

为了更好的跟家长、车主、住宿点负责人等取得更好的联系,互相约束,加强管理。在开学初学校与学生家长、车主、住宿点负责人签订了一系列的安全协议书。其中包括:《致乘车学生家长一封信》;《杜绝乘坐非法送子车辆安全协议书》;《安全管理协议书》;《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安全信》;《校车车主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致校外住宿生家长一封信》;《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协议书》。使各方都能认清责任和义务,各尽其职。确保了我校各方面的安全。

5、管制刀具检查为了学生能有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我校每周二由安全主管领导带领学生会对全校学生进行管制刀具的检查并做了详细记录。有效的防范了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我校在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发动全体师生,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扎实工作,无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了我校各方面的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爆破安全员工作总结实用篇七

__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20__年上半年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以紧紧围绕学习、贯彻《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精神为主线,结合“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展开,全面贯彻落实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有的放矢地开展上半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了上半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一、完善制度,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指南

公司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民爆物品从储存、配送到现场使用各环节安全,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特别加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一次性库房两个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完善了《爆破施工日志》、《爆破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记录表》、《爆破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爆破工程现场安全检查综合情况记录表》等施工现场记录表册以及《民爆物品出入库领退登记表》、《仓库安全检查记录表》、《仓库检查记录》、《仓库进出库人员车辆登记表》、《仓库每日安全检查情况汇报表》、《仓库夜间巡查记录》、《仓库值班登记表》等一次性库房登记表册。并针对重大节假日安保工作要求,行文出台〔20__〕7号、8号、9号文件,部署高温雷雨季节以及国庆节、元旦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落实措施,为安全管理工作保驾护航

落实各环节安全措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

从民爆物品购买、配送、储存到现场使用各环节中,现场使用是易发事故环节,公司主要从爆破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抓起。爆前准备措施:落实现场安全标识、标牌,悬挂安全标语,拉警戒线,严查爆破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穿防静电服装。爆破操作措施: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及设计方案进行科学合理布孔、装填药,控制爆破振动,加强炮孔覆盖,防止飞石危害,装药过程中雷管短路,起爆前检测雷管,清理无关人员,落实安全警戒。爆破完毕措施:检查爆孔,清理残药,发现盲炮须排除后方可进行下一次施工操作。民爆物品现场看管措施:雷管置于雷管防爆箱内储存,与炸药分开堆码,间距达25米,四周设置警戒线,设专人看管。

公司通过gps定位系统全程监控及仓库“四防”措施,确保了民爆物品配送及储存环节安全措施落实。

三、定期检查,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定期检查,是检验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公司上半年共出动车辆200次,人员240人次。

(一)安全交底。每个项目开工和完工时,公司派出安全管理部人员亲临施工现场,召集现场负责人及涉爆从业人员进行本项目的开工前及完工时的安全交底工作。

针对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与工程技术部组成联合小组,进行安全、技术综合交底;如,4月,对泸渝高速公路lj1、lj5、lj6标段进行开工前安全、技术综合交底;4月,对成自泸赤高速公路开工的a1标段1~5工区、a3标段6工区进行开工前安全、技术综合交底。

开工前安全交底,安全交底人员提出爆破项目安全总要求和总目标,讲解本项目的安全焦点、关键点和安全隐患环节。工程完工时,安全管理人员再次召集现场涉爆人员进行项目完工安全交底工作,核对民爆物品使用登记台帐,清理现场民爆物品。如有剩余民爆物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销毁,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保障了民爆物品流向终端安全。

(二)隐患排查。安全工作必须从细节抓起,时刻提高警惕,防范于未然。公司非常重视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月4次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安全检查。工程技术部与安全管理部组成联合安全检查组,根据在建工程地域特点,划分为江阳区和龙马潭区两个片区安全小组。安全小组负责各自片区项目安全,对片区工程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安全检查。同时,小组间每月进行一次交叉互换安全督察,促进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现场安全检查,有效地促进了现场施工规范,保障了项目安全。如,5月17日,对成自泸赤高速公路a1标段二工区潮坝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爆破员一次齐爆药量大,造成爆破振动过大。通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操作示范,调整装药量,减少一次齐爆药量;既规范了施工操作,达到爆破效果,又减少了振动危害。在本爆破区域6月11日的安全复查中,二工区潮坝作业点整改到位,规范了施工操作,落实了安全措施。

重点节假日,安全工作更不容忽视;公司总经理亲自带队,成立节日安全检查组,并根据前期项目安全检查记录反馈的信息进行安全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严防民爆物品丢失、被盗。

通过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交底、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的方式,有效地降低了工程人为安全事故发生频率。

四、召开例会,为安全管理工作沉淀经验

根据爆破项目建设进度,分步召开安全例会。进场施工前,召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召开安全例会,针对项目全程安全进行整体部署,贯彻落实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每个重点阶段,分别召开数次安全例会,通报安全检查组在前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有的放矢,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措施。项目完工后,召集项目经理等召开安全例会,进行项目安全工作总结,为下一个爆破项目的安全实施累积宝贵经验。

五、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工作更上台阶

涉爆从业人员的安全整体素质决定了公司安全工作能否贯彻到位。上半年,公司狠抓涉爆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通过反复、多次、多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总体素质,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数次送培从业人员参加由“安翔涉爆培训中心”举办的爆破员、安全员及库管员培训学习,提高技能理论水平,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地降低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

公司通过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定期检查、召开例会、安全教育的方式,从安全生产基础抓起,提高涉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形成定期安全监查机制,将企业上半年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实抓牢,圆满完成了企业20__年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总目标!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长期的工作任务,不容丝毫松懈,需要的是马拉松式的竞技精神;公司全员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将20__年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做好!

爆破安全员工作总结实用篇八

第一章 爆破物品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专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担任。

第二条  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第三条  库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四条  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第五条  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堆放应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3、堆垛间距离不小于1.3米。

4、炸药堆高不超过2米。

5、雷管堆高不超过1.6米。

6、雷管每堆不超过300箱。

7、每个库总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

8、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第六条  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存爆破物品的质量、数量,账物是否相符;各门锁是否正常,窗户坚固牢靠;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库(室)温、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70%),爆破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发现爆破物品丢失时,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第七条  收货进库应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第八条  严格领发手续。无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或涂改领药单,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均不得发放,严格按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的原则执行。

第九条  发雷管必须到库外开箱,发放完后把箱封好再搬回库内。

第十条  保持库(室)内外的整洁, 及时清扫处理散落在库地面的炸药粉末;及时清除库房四周杂草及特种废弃物;库区周围设置防火带。

第十一条  主管部门和安全、保安部门对爆破器材库的安全和消防、避雷设施、电源照明、报警装置及库房管理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  爆破物品仓库管-理-员职责

第十三条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危爆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熟悉爆破物品性能、熟练掌握爆破物品的管理和操作要领,严格按照本规定对爆破物品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负责对爆破物品的验收入库。基层管-理-员负责爆破物品的使用计划,总库管-理-员根据使用计划和库存情况提出采购计划。

第十五条  总库管-理-员根据基层仓库使用计划负责公司内部爆破物品的调拨、接受基层仓库退料、及时向公安部门上报爆破物品收发数据。基层仓库管-理-员负责向爆破员发放爆破物品,接受爆破员的退料及向总库退料。

第十六条  经常对库内外设施设备及库区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处理,确保爆破物品具有良好的仓储条件及爆破物品的安全。

第十七条  建立爆破物品收发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账实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报告,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杜绝漏洞。

第三章  爆破物品装卸

第十八条  保安部派专人现场监督并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第十九条  禁止爆破物品与其它货物混装,雷管和炸药不得混装,车箱内严禁坐人。

第二十条  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

第二十一条  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物品;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爆破物品。

第二十二条  爆破物品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雷管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第二十三条  分层装载爆破物品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卸上一层。

第二十四条  爆破物品的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

第二十五条  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物品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的人,必须事先经过公司安全部门进行爆破物品安全常识教育教育。

第四章  爆破物品的内部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载爆破物品的汽车必须有密闭的车箱,不得用敞篷车运载。

第二十七条  内部运送爆破物品必须在白天进行,同时要有保安人员押送,无关人员不得乘坐运送爆破物品的车辆;车内所有人员不得携带火种。

第二十八条  运送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状况避免中途抛锚,运送时必须直达基层仓库,中途不得停歇。

第二十九条  运送时必须限速行驶,避免车箱振动太大。

第五章 爆破器材运输押运员职责

第三十条  确保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数量无误。

第三十一条  监督运输车辆遵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应予制止。

第三十二条  监督装载的车辆不超高、不超载,而且牢稳盖严。

第三十三条  看管好爆炸物品,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它事故。

第三十四条  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

第三十五条  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第三十六条  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第三十七条  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第七章  爆破物品监管工作

第三十八条  爆破物品由公司保安部进行监管。

第三十九条  爆破物品监管工作主要内容:

1、爆破物品仓库是否按本规定进行仓储管理;

2、爆破物品内部运输是否按符合规定要求;

3、爆破物品的流向;

4、过期或失效爆破物品销毁工作全过程的监管;

5、爆破物品仓库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及周围环境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四十条  监管工作方法:

2、委派专人驻守爆破物品仓库,对出入库人员进行检查、登记 ;对出入库爆破物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核实。

4、对爆破物品内部运输进行押运;

5、听取爆破物品管理人员工作汇报,检查仓库台账。

第四十一条  监管工作程序:

4、仓库检查工作由保安部提出并组织安环部、生产部、供销部参与,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供销部能够自行整改的,由供销部整改,供销部不能自行整改的即时请示领导整改,整改后做好整改记录。

5、在抽查或专项、全面检查中发现违规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和教育,情节严重的,由保安部提出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意见。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公司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爆破作业现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涉爆案件、事故发生,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公安部规章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爆破作业单位实施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三条  爆破作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爆破作业项目承包给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的,项目业主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负有连带责任,应当与负责施工的爆破作业单位共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并在承包合同(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第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临时存放点和爆破作业现场是治安保卫工作重点部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物防、技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必须安装摄像监控系统及与110联网的入侵报警系统,并安排掌握相关操作技能的人员管理、维护。

第六条  爆破作业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临时存放点内,专用仓库和临时存放点应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浙江省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储存爆破器材技术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并经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必须安排专职保管员,人数应与管理任务相适应。专职保管员应当认真履行保管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制度,妥善保存有关台帐、资料。

第八条  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仓库,必须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巡查制度,每班守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夜班守护人员必须为男性青壮年,且身体健康,并经培训、审查合格。值班守护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值班、守护、巡查等岗位职责,对进出人员、车辆、物品严格进行检查、登记。值守期间不得从事与值班守护无关的工作,严禁值班睡觉或脱岗,严格交接-班制度。建议聘用专职保安队员担任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的守护工作。

第九条  爆破作业单位当天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可以存放在临时存放点,并安排专人管理、守护。临时存放点应设置专用的库(室),专用库(室)设应建在爆破作业区内,且不易受山洪、滑坡、台风、潮水及爆破飞石等侵害的地方,并用砖混结构方式建造。临时存放点的专用库(室)可以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移动库房代替。未经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批准,临时存放点在夜间不得存放民用爆炸物品。

第十条  民爆物品移动库房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经专业机构检测合格,具备防爆、防盗、防火、防潮、防静电等基本功能,并经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在特殊情况下,经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爆破作业单位当天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可以在爆破作业现场露天存放。在爆破作业现场露天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各项安全条件,并安排专人管理、守护,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对于爆破器材用量较大,当天装药难以完成,确需在使用现场露天存放过夜的,必须报经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批准,并由爆破作业单位安排足够的人员管理、守护。

第十二条  爆破作业现场运输民用爆破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驾驶员、押运员存放、携带雷管或零散(非整箱)炸药时,应使用专用保管箱,且炸药、雷管必须分箱放置,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第十三条  凡涉及民用爆炸物品出库、入库、装货、卸货、领取、发放、清退、回收等交接环节时,应当认真核对、登记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型号)、数量、编号,交接双方必须当场签名确认。相关台帐及原始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备查,并按规定将有关信息输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  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分别申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按许可的从业范围、爆破作业类别、资质资格等级、作业项目等级实施爆破作业。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涂改、倒卖、冒用、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爆破作业许可资质。

第十五条  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在工作期间应当分别着浅红色、深兰色和浅兰色纯棉工作服,工作服的上衣只准留一只口袋,大小不得超13cm×15cm,工作服的裤子不得留口袋。

第十六条  爆破作业单位应建立爆破员工作日志制度,爆破员必须将当班领取、使用(消耗)、清退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即时登记在工作日志本上,并由安全员、单位负责人当场签名确认。工作日志本必须妥善保管,至少保存2年备查。

第十七条  有2名以上爆破员共同实施爆破作业活动的,应当确定1名爆破员担任班(组、段)长,由班(组、段)长负责登记,详细登记每个爆破员领取、使用(消耗)、清退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并由爆破员、安全员、单位负责人当场签名确认。

第十八条  爆破作业环节领取、运输(携带)、清退民用爆炸物品及组装起爆药包、装药、起爆(点炮)、处理盲炮等工作,必须由爆破员负责承担,禁止其它人员参与、围观。如爆破作业时炸药使用量较大,确需其它人员帮助运输(携带)的,应经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批准同意,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第十九条  爆破员领取、运输(携带)、清退民用爆炸物品及组装起爆药包、装药、起爆(点炮)、处理盲炮等作业活动,必须由安全员在场负责全程监督,原则上一名爆破员必须配备一名安全员跟班作业。如有多个爆破员在同一个爆破作业面(点)实施爆破作业的,安全员的配备人数可视情减少,但必须确保对爆破员的有效监督。

第二十条  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督职责,严密防范民用爆炸物品流失、被盗、被抢等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凡发现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应及时纠正并详细记录在案;属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一条  每次爆破作业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爆破员、安全员对爆破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及时发现、回收残留的民用爆炸物品。发现盲炮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排除。

第二十二条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爆破作业现场所有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鼓励从业人员主动上交发现、拣拾的各种残(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对主动上交的,要视情给予奖励;对拒不上交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三条  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安全评估的爆破工程项目,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安全评估,未经安全评估的爆破设计,任何单位不准审批或实施。安全评估单位应当出具明确的评估意见,对不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爆破工程项目,应出具“不需要进行爆破安全评估”的结论。

第二十四条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安全监理的爆破工程项目,必须落实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单位负责安全监理,安全监理单位应当对爆破作业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十五条  爆破作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和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十六条  由于爆破作业资质被依法撤销、取消,或者爆破作业项目已施工完毕,或者爆破作业项目被依法关停等原因,爆破作业单位不再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第二十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含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职能,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专管民-警和责任区民-警是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监管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  县(市、区)公安机关、派出所应当对爆破作业单位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检查时,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检查结束后,要填写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将检查情况输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相关单位、人员予以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对重大安全隐患,应落实专人、建立专档,予以跟踪整改。

第三十条  违反本暂行规定,由公安机关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浙江省公安厅。

爆破安全员工作总结实用篇九

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用擅自制造的炸药。

2、进行爆破工作的群采矿山、矿点,必须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这些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安全知识。

3、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当地县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后才准进行爆破作业。

一、为了保障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操作规章规程、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项目部要定期对本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二、保管员要每天进行火工品库的安全检查工作,抽检、定巡,每天要去库房内对民爆物品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民爆物品数量准确,没有多出与失缺。并认真做好民爆物品的清点、记录工作。

二、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安全的“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爆破人员日常领用,保管员日常发放,安全责任人要对领用、使用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处理并上报、跟踪复查。

四、监督检查的范围为民爆物品的使用、运输、发放、进退库,包括整个库区的安全防护,人员工作状态等,检查时按不定期、不定时、不定人进行检查,随时行进抽查,以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基层单位领导及安监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知应会情况等。

六、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保管员、爆破员等。

七、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每天按问题反馈单下发各部门,各单位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八、安全监督检查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问题、隐患的整理下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

九、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考核工作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